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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周曼&林百川


认识林百川那年,  周曼才二十岁,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先是母亲突然查出恶疾匆匆离世,没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  跟一群街头小混混发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  就这样毁于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却并没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  为了维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弃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赚钱的活儿。

        二十岁的周曼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明眸善睐,  唇红齿白,  肌肤吹弹可破。任谁看了都难以离开目光。

        不仅如此,  她还天生有着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  邀她去舞厅唱歌。说是唱的卖座,一晚上赚的钱,  就能抵上她拼死拼活工作大半个月赚来的。

        报酬如此丰厚,周曼当然是心动的。但她也深知,  歌舞厅是寻欢作乐的地方,  正经人家的女孩子,  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于是一番纠结过后,还是拒绝,  选择了去有钱人家里当保姆。

        岂料四十多岁的男主人,  却是个老不色胚。刚开始,  他只是喜欢长时间色眯眯地盯着周曼。

        后来便逐渐放肆起来。

        借着从她手中接过水或报纸的机会,  油腻地摸着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强势勇敢的性子,人在屋檐下,  怕丢了工作,哪里敢轻易跟男主人起冲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就造成了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见客厅只有周曼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扯着领带走过去,从身后一把将周曼给紧紧抱住。

        正在擦着桌子的周曼吓得惊叫出声,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拼命地反抗起来。

        然而一个女人的力气,哪里抵得过人高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关键时刻,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进屋看到眼

        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没掀了房顶。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让人给辞退了。

        有了这样一次经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儿。可是医院那边交的钱,眼看着就不够用了。

        她又实在缺钱。

        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厅之一的“乐斯城”舞厅,找到曾对她抛出过橄榄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迹于生意场,是个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面对面地坐着,左手夹着烟,深吸一口,吐出缭绕的烟雾。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因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像你这种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这条路的。”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才选择过来的,并不代表会就此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甄姐听着这话,觉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么?”

        这种环境让周曼感到紧张,甄姐强大的气场,更是让人觉得压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跟对方讲起了条件,“你那时候是邀请我过来唱歌的,所以来到这里工作,我只会好好唱歌,不会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会……”

        “我懂。”甄姐打断她的话,“我找你过来,也只是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别人的事,不用你管。”

        --

        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

        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呼吸一滞,赶忙上前关心道:“你的手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划了个口子而已,小伤。”

        周曼盯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却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流了那么多血,不包扎肯定很难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医院。

        处理好手上的伤从医院出来,才想起把抢回来的包还给她,“对了,你的东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过,道了句谢谢。

        两人相对无言。

        片刻,男人问她:“你每天这么晚下班,家里没有人来接你?”

        这话听上去好像对她挺了解的,周曼面带疑惑地看着他。

        不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你不是在乐斯城唱歌吗?”男人轻笑一声,说:“刚好晚上被朋友拉过去喝了两杯酒,后来又在附近逛了逛,正准备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抢劫。”

        原来是这样。

        周曼莫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产生这种心理。

        大概,始终还是觉得在那种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谢谢你。”周曼收回思绪,理了理头发,不打算继续在这儿跟他闲聊,“很

        晚了,我该回家了。”

        转身之际,男人忽然叫住她,“等一下。”

        周曼回头,眼前的人迟疑片刻,说:“这个点你一个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抢匪,那我这伤岂不是白受了。”

        “???”

        “我送你吧。”

        这话出口,男人见她似是有所顾虑,又说道:“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百川。暂时是个……无业游民。”

        --

        从乐斯城所在的这一片繁华区域到周曼家,步行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

        这还是在走得比较快的情况下。

        因为不熟,这一路除了关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伤疼不疼外,周曼几乎没怎么跟他说话。

        看得出她并不是非常活络的性格,林百川也没主动多聊,省得招人烦。

        不知不觉,两人就来到了一片挺破旧的平房居民区。

        这个点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只有零星几扇窗户还亮着灯。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户是周曼家,像是没话找话般随口说了句:“你家住这里。”

        “嗯。”周曼点了下头,再次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

        这时,距离他们最近的第一户人家,把门给打开了。

        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瞅半天,才不确定地问:“阿曼,是你回来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闻言,立马走了过来,关心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一直不见你家亮灯,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准备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儿。”

        发现周曼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江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半天,但由于天色已晚,始终无法看清长相。

        又问她:“这位是?”

        周曼:“我在回来的路上碰到抢匪,包被人给抢了。是这位好心的林先生帮我给抢回来的。”

        听到这话,江宏快被吓死了,“你被人抢劫了?怎么样,人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没有受伤。倒是林先生的手,

        被抢匪用刀给割伤了。”

        “林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江宏热情邀请,“要不要去屋子里喝口水?”

        ……

        江宏对周曼的态度,成功让林百川误会了两人的关系。他本来以为是个亲戚,堂哥表哥之类的。

        就算没有这么近,应该也是个远房亲戚。结果后来慢慢跟周曼熟悉起来,才知道只是邻居。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江宏对周曼一直都很照顾。

        后来周母查出肺癌,临终前也曾拜托过江宏,帮她多照顾着点儿周曼姐弟俩。

        “所以,”林百川问:“你觉得他对你好,只是因为你们一起长大,以及,你母亲在临终前拜托过他照顾你?”

        周曼的确这么认为,而且她对江宏,也一直当做哥哥看待。

        但眼前,林百川的表情却在告诉她,他并不这样认为。

        “不……不然呢?”周曼反问。

        彼时,两人正坐在一个小山坡上看日落。

        夕阳的余晖将天际染成火红一片。

        林百川静静地注视着远方,没有说话,也没什么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才扭头看着身边的人,说了句她听不太懂的话。

        “阿曼,你太单纯了。”

        --

        周曼和林百川的感情发展的非常迅速。

        是彼此欣赏,互相爱慕的一对。

        他欣赏她不惧生活困苦,勇于逆流而上的精神。柔弱的躯壳中,住着一个坚强不屈的灵魂。

        而在她的眼里,他则是正义的化身,才高八斗,气宇轩昂。往那儿一站,周围所有的人都会黯然失色。

        周曼能够隐隐意识到,像林百川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会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

        肯定不会是从像她一样的小门小户走出来的。

        有天两人一起在家里包饺子,周曼便尝试着问了下林百川。

        他也没有隐瞒,选择了很坦诚地告诉她:“我的家里确实有点小钱。是因为一些事情跟我父亲闹翻了,所以被赶了出来。”

        说是赶,但其实只是林父在气急的情况下,脱口而出了一句

        让他滚走的话而已。

        林百川性子拧,还真就不顾母亲的阻拦,从家里跑了出来。

        刚开始住酒店,后来身上没钱了,便在朋友家借住。

        再后来遇见周曼,发展成恋人关系,他就住进她家,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林百川很喜欢这种跟心爱之人相互依偎的感觉。

        虽然日子过的清贫,但内心却是十分满足的。至少在他看来,比以前过得幸福多了。

        周曼:“那你是怎么打算的?以后都不回家了吗?”

        “暂时不考虑。”林百川和了半天都没能把面和好,不是太干了就是太稀了。

        他又往盆里倒了些面粉,继续边揉边说:“现在只想好好工作,多赚点钱,帮你减轻些经济上的压力。”

        这是个非常有担当有魄力的男人,自从两人在一起后,完全把周曼身上的压力,挪过来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一段时间下来,人瘦了一大圈。

        本来准备辞去乐斯城唱歌工作的周曼,见他如此,最终还是于心不忍,决定继续留下。

        因为她知道,以自己的条件,不可能找到比那边更高薪的工作。

        她没有理由,让林百川为自己担负着这么大的经济压力。

        “我仔细想了下,还是不辞乐斯城的工作了。”周曼小心翼翼地问他:“你会不会不开心,不放心?”

        林百川却反问她:“你喜欢唱歌吗?”

        “说实话,还挺喜欢的。”

        她喜欢听到客人对她歌声的称赞与掌声,这是其他所有工作,都无法带给她的满足感。

        好像只有在这方面,她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不会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只是很可惜,这份工作注定是上不了台面的。

        “喜欢那就不辞好了。”林百川在国外留过学,想法倒是开明,“没什么比喜欢更重要的。老实说,我也很喜欢看你在台上唱歌时的样子,比那些歌星唱的好多了。”

        “如果哪天你成了歌星,一定会火遍整个亚洲。”

        “哪有那么夸张。”周曼一笑过后,又问他:“可是那种场合……你放心?”

        “对你一百个放心。至于其他人……”

        林百川说:“虽然经常加班,不能每天晚上都在那边陪你,但几个朋友是那里的常客,有他们在,也没人敢对你怎么样的。”

        这个话题就此结束,两人又聊到了还躺在医院里的周峰。

        聊着聊着,林百川突然幻想起,“你说哪天阿峰要是突然醒来,发现自己多了个姐夫会是什么态度?我觉得他应该会喜欢我。”

        周曼已经把菜馅拌好了,听到这话,顿感娇羞,“什么姐夫……又没有结婚。”

        朝盆里不成形的面团看一眼。

        匆匆转移了话题,说:“这面估计你和到明天都不一定能和好,还是我来吧。”

        说着她就准备去端盆,被林百川给拦住了。

        接着结婚的话题,继续聊着,“结婚那是迟早的事。别说结婚,就是孩子的名字,我都已经给想好了。”

        周曼愣住,“什么?”

        林百川自顾自地说:“我家里还有个姐姐,父母儿女双全。到了我这里,自然也得儿女双全。”

        “以后我们的儿子呢,就叫林驰。女儿叫林双。”

        “林驰林双?”周曼文化不高,不禁好奇,“有什么寓意吗?”

        林百川笑笑,跟她解释道:“驰这个字,寓意着为人正直,头脑聪颖,不惧困苦与挑战,将来必定能够成就一番事业。至于双字,成双成对,则代表着富有跟吉祥。”

        --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林百川迟迟没有回家。

        家里父母终于坐不住,派人出来找他了。

        这一点林百川早就料到。

        他的计划是,在家里派人来找之前,就安心地跟周曼生活在一起,多享受一段时间的二人世界。

        等他们来找了,那就回去告诉家里人,漂泊在外的日子,他已经遇到了心仪的姑娘。并打算跟她结婚,可以准备结婚事宜了。

        结果林百川告别周曼,回家把这事儿摆上台面一

        说,却直接将本就身体不好的父亲,给气进了医院。

        那时候的林氏生意虽然还没有做的很大,但也是个正儿八经的富贵人家,怎么能允许一个在风月场所唱歌的女人进门当儿媳妇?

        所有人都觉得林百川疯了。

        放着门当户对的好姑娘不要,居然迷上了一个卖唱的。

        林夫人无奈之下,只能先把儿子关在房间里,让人二十四小时在门口看着。

        就算他喜欢那个女人喜欢到非娶不可的地步,也得等他父亲身体好起来了,一家人再坐在一起慢慢商量。

        然而林百川哪里能等的了,他临走时跟周曼说的是,最迟三天就会回去找她。

        周曼是个非常敏感的人。

        如果迟迟没有回去,难免会对他心生猜忌,胡思乱想。

        林百川越想越焦急,既然门走不了,那就只能放手一搏,试试爬窗户。

        第三天晚上。

        他把床单,被套还有窗帘剪了个稀巴烂,结成一根绳子,绑在床腿想借此逃出去。

        林百川的房间在三楼,这临时做出来的简易绳子实在是过于粗糙,他刚小心翼翼地下到二楼,就断了。

        整个人猛然失重,摔了下去,造成身体大面积骨折。

        腰椎爆裂性骨折,伤的尤其严重。

        用医生的话来说就是,没个一年半载,是没办法下床的。

        这头周曼在林百川离开一个星期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借甄姐的手机给他打电话,关机,想去找他,又不知道应该去什么地方。

        好好的一个人,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

        直到这一刻,周曼才发现,自己对林百川的了解有多少。

        又过了一些日子,终于有林家人出现了。

        这天周曼身体不舒服,没去乐斯城上班,正准备出门买菜,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找上了门。

        女人开口便是:“你就是周曼?”

        周曼迅速打量她一番,点了点头,“对。”

        “我是林百川的姐姐,我们谈谈吧。”

        --

        这不谈还好,一谈周曼只觉得天都塌了。

        因为她从林海娜的口中惊然得知,那个自己深爱,并且对自己许诺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男人,居然是个有妇之夫。

        所以他这一去,是不可能再回来的。

        林海娜则是受他所托,过来送点补偿金。

        “不可能……”周曼整个人都在发抖,“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百川不会骗我的。”

        “上一个也是这么说的,但我那弟弟确实是风流成性,喜欢在外面骗一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

        林海娜问:“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跟家里闹矛盾吗?”

        周曼盯着她,眼眶通红,紧咬着嘴唇没说话。

        林海娜自问自答道:“就是因为结了婚还不收心,天天在外面拈花惹草,害得我弟媳在家一哭二闹三上吊,气得我爸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

        “不过现在,百川已经跟家里人保证过了,以后会收心,好好过日子。”

        “我今天过来找你,就是想从你这边也得到一份保证,不会去打扰他的生活。至于钱,你开个价吧。”

        “可是……”周曼觉得自己的心被撕成了一瓣一瓣的。

        钱?谁还在乎

        她用手抚摸上自己的小腹,声音跟着身体一起在颤抖,“我已经,有他的孩子了……”

        闻言,林海娜神色一暗,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像是常面对这种事情似的,平静地说:“我会再多给你一笔钱,你去把孩子给打了吧。反正我们林家,是不可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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