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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赶集


“走啦,阿珠”

        “来了”

        林珠小心的把荷包塞进衣襟,里面包着的二两银子是她跟着原主的记忆找到的,一共找到十两银子、一些零散的铜钱和一根崭新的银簪子。

        是林父林母为姐弟三人日后婚嫁所攒的。

        自从出了重孝,林珠便一直想着去趟集市,林父林母的百日已经过了,倒也不需要守在家里,饮食上也不需要再忌荤腥。

        可无奈家里实在没有粮食,先前一直靠着陈氏救济,后面虽说稻米成熟了,解了一时之急,但也只是不至于饿死。

        她需得想些法子赚些银两,阿珩也到了启蒙的年纪,阿珑虽没说,但也是想进学堂的。

        “阿珑在家看顾好阿珩,阿姐去趟集市,中饭前就回来。”

        “好,阿姐早些回来”两人乖巧的站在门口,林珠被陈氏拉着坐上牛车,“你家几个弟妹倒都是听话,比我家那个皮猴子好多了。”

        “哪里,私塾里的夫子都夸赞阿珙聪慧懂事呢。”林珠夸道。陈氏便是出殡那日去寻里正的妇人,林珠在出了重孝后,便有意接近,一来二去倒也熟悉上了。

        在得知林珠要去趟集市,还特意将牛车赶到林珠家门口,载了她一道去。

        “真的?那孩子倒也没和我们说。”陈氏听到林珠的话喜笑颜开。陈氏的儿子名叫林珙,上的私塾正好是原身之前所去的那家,因着私塾里少有女子的原因,她同夫子的女儿关系不差,逢年过节都有着往来,也听过村里一些学子的情况。

        沿路碰上不少附近村庄的村民,陈氏也喊了几个相熟的坐上牛车,赶集的人大多带了一些自家种养的鸡蛋菜蔬,没一会,原本空空落落的牛车上就被放置的满满当当。

        “那不是秀才公吗?”陈氏突然朝着一旁喊道。

        林珠顺着声音看过去,便看到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俊秀少年,背着竹篓正在赶路。少年瞧着十六七岁的模样,衣衫上打了不少补丁,听着陈氏喊他,忙合袖朝着陈氏作了一揖,喊道:“林家婶婶好。”

        “秀才公也是去集市吗?若顺路不如一起吧,这路远,也省的劳累。”陈氏挪动着车上的物件,准备给对方腾出一个位置。

        少年似也不想麻烦陈氏,道了谢,却没有上车,只说自己还要先去夫子那边。陈氏瞧牛车上确实载了不少东西,不好随意挪动,便也不再劝。

        直到牛车同少年已经拉开有一段距离了,陈氏才开口和林珠说道:“要说聪慧,谁能比得过沈秀才呢。要阿珙有人家一半,我怕是做梦都要被乐醒。”

        “谁说不是呢”另一个妇人开口说道,“可惜这沈秀才的父母走的都早,享不到这儿女福气了。”

        从村里去集市有近一个时辰的路途,几人正无聊着,见有人开了口子,车上瞬间热闹了起来,众人一言一语,倒是将这个年轻秀才公的家底扒的一干二净。

        “这么年轻,便是秀才了?”

        “可成了亲?”

        “我瞧他衣服上都是补丁,怕家境不太好吧?”

        “倒是没成亲,不过好像定了城里王家的闺女。”

        “哪个王家?”

        “还能有哪个王家,自是王记酒楼那个王家啊。”陈氏不知从哪里抓出一把瓜子,一边磕着一边和大家八卦,还顺手塞给了林珠一把。“听说王家是直接榜下捉婿,见他刚考上秀才便订下来了,还给了一笔不少的银子读书用。”

        “那他为何过的如此落魄?”

        “你怕是听岔了,我倒听说,这王家还没起家的时候,两家就认识了,还没出生就订下了婚事。”

        林珠抓着手里的瓜子苦笑不得,才一会,她便已经听到好几个版本的爱情故事,一个塞一个的跌宕起伏。

        ——

        和众人分开后,她和陈氏先去到了一家酒楼的后门,林珠见陈氏将带来的篮子打开,里面装了满满的鸡蛋。把鸡蛋交给酒楼的伙计,陈氏喜笑颜开的从管事那里拿了一贯钱,才回到牛车上。

        “鸡蛋的价格涨了,原本是一个鸡蛋一钱,现在一钱五分,早知道今年就该多养些下崽的母鸡。”

        陈氏嘴角的笑容一直没下去,见林珠听的认真,还劝她一起养了起来。

        “你若是有余钱,正好可以买些小鸡苗回去,让阿珑帮你看着,也是个进项。”

        “婶婶,这些鸡蛋酒楼收的多吗?”林珠忙问道,她这几天一直愁着如何能多些进项,如今倒是瞌睡迎来了枕头。

        “多的,这管事的和我是同村,你若要买些菜蔬鸡蛋,便送到她这来,说是我让的就行。”陈氏一向是个热心肠,见阿珠似是有意,便主动包揽下来,表明自己下次买鸡崽时,可带她一起去,阿珠忙道了谢。

        两人一言一语聊着,一会便到了米店门口。

        周朝的米按斗算,糙米一斗六十五钱,精米价贵,一斗要两百钱。现代的糙米是指脱壳后,仍保留了皮层和胚的米粒,比普通米粒要富含的更多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是养生频道的常客。

        但是!

        这时候可没有现代的磨米机,所以,米店的糙米单纯是未脱壳的米粒。虽然口感不佳,但却是穷人的主要口粮。

        林珠家虽种了水稻,却不多。若不趁现在多备些,再过两月便接近年前了,那时的米价怕是要更贵。

        林珠自然是想买些精米的,但无奈囊中羞涩,只能买了十五斗糙米,思索了一番,才又添上一斗精米。

        南方富足,若无灾害,稻米的价格也不算贵,真正耗费钱财的却是盐、糖等调料。

        一两食盐的价格竟要三十钱!

        林珠忍痛拿了十两盐,忍不如感慨道:现代商场一两元就能买到的盐,放到古代竟要三百钱,都可以换几十斤的粮食了。

        又打了些油、醋等调料,二两多的银子只剩下了不到两百钱。

        将剩余的钱财小心的放入荷包,林珠便跟着陈氏继续在集市上逛着。许是因着拿到了卖鸡蛋的钱,陈氏还准备买些猪肉回去加加餐。

        林珠将视线从肉摊上移开,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就再没碰过肉味。前头是因为重孝期,不能吃荤腥,后面过了百日,则单纯的就是因为穷了。

        本还想着能捡个漏,买些便宜的下水。但这些早就被人抢完了,穷人家没那么讲究,有口肉味就已经很不错了,那还顾得上是哪部分,口感如何呢。“要斤五花,可要给我挑些肥的啊。”陈氏对着肉贩说道。

        “得嘞,看来今日收成不错啊。”卖肉的摊贩瞧着和陈氏相熟,一边利索的割着肉,一边同她闲聊着。

        “上次您说要留的棒骨给您留着呢,可要一起算上?”

        闻言,陈氏忽然面露尴尬之色,每次进城送完鸡蛋后,她都会买些下水回去,给饭菜添些肉味,也给孩子打个牙祭。屠夫也认得了自己,回回给自己留着,但谁料今日鸡蛋卖的贵,便想着正经的买斤肉回去改善改善伙食,怕是白废了人家的好意,以后也不好开口再让他给自己留着了。

        看到陈氏似乎有迟疑,林珠心中一喜,忙开口道:“婶婶买了肉,这棒骨不如让给我?”

        陈氏自是欣然同意,蹭着熟客的面子,林珠花了三十钱,拿走了四根棒骨。屠夫也算厚道,给陈氏留的几根棒骨,都没有剔的特别干净,上面还带着些肉块。

        将买来的东西放到牛车上,二人正准备回去。林珠低头算着这次的开支,思索着一些可以用来增加收入的方法。

        菜蔬鸡蛋虽可以送到食楼,但能赚的本就不多。只是,若菜蔬可以,那各类调味的酱料岂不是也可以。

        思及此,林珠正想朝陈氏了解一番,却没料到一抬眼,便瞧见之前所遇到的沈秀才。

        只见他端坐在一个木板搭起来的小摊后面,上面写了四个大字“代写书信”。旁边还有两个穿着富贵的青年,几个似是认识,正谈论着什么。

        对比其他二人,沈秀才的衣服称得上寒酸,但他却丝毫瞧不出窘迫,反倒背脊挺直,嘴角透着一丝笑意,和对方交谈着。

        几人似是谈到高兴的事情,皆笑了起来。林珠只见过沈秀才面带笑容的温润模样,从陈氏等人的话语中,得知对方一向稳重端方,此时见对方开怀大笑,不由的多看了几眼。

        笑起来的沈秀才眉眼皆弯成新月,少了几分稳重,倒是多了些少年的意气风发。

        只有趣的是,这位温润君子般的秀才公,却长着两颗尖尖的虎牙。

        林珠挑了挑眉,许久才移开自己的视线,去找陈氏讨论酱料一事。

        ——

        回到家已经接近晌午了。

        林珑正带着林珩念着论语,林珑虽没去学堂,但原主爱护弟妹,一得空便教她们识字。两人见林珠回来了,连忙跑出来,帮林珠把货物从牛车上卸下来。

        “今日多谢婶婶了!”一下了车,林珠便同陈氏道了谢。

        “谢什么,乡里乡亲的。”

        “婶子先回去了,过两日得闲了再带你去买鸡仔。”见状,林珠说道“不急的,婶婶慢走。”待看不见人了,才回到屋里。

        陈氏曾告诉她,食楼平日也会收些腌菜,不过多是和熟人合作,若林珠想做,可先做少些送去看看,若收便在多做些。

        她脑中闪过几个酱料方子,心中逐渐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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